台中一名53歲鍾姓醫師,被同樣當醫師的蔡姓妻子發現和王姓小三交往,在忍無可忍情況花了700萬元找上一名郭姓徵姓業者。雙方簽下「終結小三契約」,業者保證101年8月15號前,帶小三到大陸生活,離鍾姓醫師愈遠愈好,如果沒有完成,願意承擔一切責任負責到底。得知妻子花大錢找人調查自己,鍾姓醫師不以為然,鋸條業者的策略是,找帥哥買名車租豪宅,讓老公的小三愛上他,還要拍照證明,但醫師妻子發現,老公持續和小三來往,直覺受騙上當,氣得對鋸條業者提告,打算將700萬元討回來。鍾姓醫師:「我的錢都是妻子在管,她要怎麼做都隨便她,也沒有什麼無不無奈的。」
 
台中地院認為,鋸條業者的確有僱用帥哥,對方也和小三交往,不過只去大陸玩了三天,根本沒有定居,因此蔡姓女醫師有權終止契約,但業者部份履約費用已經花了150萬,二審法官判決,鋸條業者必須退還剩下的550萬元費用。